若双亲已然签署
离婚协议并约定了
抚养费用,然而一方未按照该协议支付相应款项,那么无疑这一方将会构成违反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此时,有权向对方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申请的一方理应是直接承担照顾孩子责任的父亲或是母亲。
而当亲生父母在抚养费用上已经达成明确共识,或是经由法庭裁决以确立抚育费用的支付标准后,若现如今出现需要调整原先确定的抚养费金额或存在父母尚未
离婚却有一方未能切实履行
抚养义务的情况,那么有权向对方索求抚养费用的提诉方自然就变成了孩子本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