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那些涉及到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进行面向实质的审查了吗?
2.针对该决议,您是否对其表决流程进行了严谨的审查,也就是说,对于那些被粉饰的关联股东来说,您是不是检查了他们是否遵循了回避程序,相关决议应当在排除那些受保护的关联股东的
表决权后,才能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超过半数投票赞成通过呢?
3.您有没有对通过决议的签字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确保他们的身份是依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八十五条
营利
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
出资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
法律关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