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考虑的是,
劳动者与其所在用人单位的劳资关系是否依然处于
存续期内。
若答案为肯定,则可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
仲裁申请,无需担心适用仲裁时限的问题。
然而,若是
劳动关系已然解除,则须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应的申请;
若
逾期未提,则将丧失依法获得
赔偿或补偿的权利,仅有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的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而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就
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并从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之日开始计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