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案件中的女方涉案
离婚并选择放弃
抚养子女,则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
子女抚养费义务。
如若女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在双方已然签署了
离婚协议之后,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之前达成的离婚协议约定予以支付
抚养费用,原有的抚养协议经由法院予以确认生效,或者在经过
起诉离婚并最终得到法院判决认定为合法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便可以依法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该项权利。
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通过民政局的相关手续完成了
离婚登记程序,同样也可以针对未能支付抚养费用事宜
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后,如对方仍拒绝履行,就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