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无资质教师不当对待儿童者,解决措施如下:
首先,要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
其次,可选择先行与该教师进行深入的交流;
再者,征得其他家长同意后,可共同向幼儿园管理层反映此类问题;
若情况严重,务必立即寻求司法协助。
针对教师无证上岗虐待儿童之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惩治。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对
未成年人、老年人、患有疾病之人或残疾人承担
监护职责或看护职责的
行为人,若在教育过程中对被监护对象实施恶意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在此基础上,若单位有此类行为,除责令退还所受
经济损失外,还应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