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对于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其
涉案金额较小或情节轻微时才适合通过和解方式进行处理;
而涉及到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所涵盖的
犯罪行为以及预计
犯罪结果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民间纠纷案件,也有可能通过和解达成。
另外,除了渎职类犯罪以外,那些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过失犯罪案件,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也适用于和解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与
贪污罪之间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两罪的主体要件有所不同,此乃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区别之焦点所在。
其中,本罪的主体范围包括了所有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任职的员工,不仅涵盖了诸如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类性质的企业,也包括了国有公司、企业及国际合资、合作等单位中的非
国家公职人员,以及
私营企业中的广大员工。
然而,贪污罪的主体则仅限
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含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中拥有管理权力且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同时也包括由国有公司、国有企业
委派或聘请担任外资或者合资企业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
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
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
(二)除
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