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将
信用卡债务归为夫妻间共同义务,关键在于
债务人所用款项的性质和目的。
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理应对此进行共同承担。
然而,如果夫妻二人就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即签订协议,将其各自视为单独所有者,此时,配偶中的任何一方为此类贷款向第三方背书,只要对方得知了该项约定,那么其
债务便只能通过个人资产来承担。
具体而言:
夫妻二人都签署了相关文件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发后予以承认等具有共同意向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被认为是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
若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借取的债务,若
债权人以这笔债务牵涉到夫妻共有债务的立场要求主张权益,则人
民法院应该对此给予认可和支持。
反之,如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所借取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其债权人若以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为理由主张权益,则除非债权人能提供
证据证明该债款实际投入到了夫妻共有的生活开支中、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明确意愿,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会采纳这个观点。《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