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即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与肢体权益遭受非法侵犯,导致人身伤害、肢体残疾、死亡乃至
精神损害等情形,施害者须负担财产赔偿责任的
侵权法律制度。
对于造成他人
人身损害情况,应当承担支付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等涉及治疗与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补偿因误工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若造成受害者身体
伤残,则应赔偿相关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以及
残疾赔偿金;
当受害人不幸离世,则还需要交付
丧葬费用并给予相应的
死亡赔偿金。
关于洛阳市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则依据政府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个自然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来明确确认。
因此,当事人在核算洛阳市人身损害各类
赔偿金额之际,必须充分查阅相关统计信息,以便精确确定待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