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间借贷纠纷面临被
诉讼情况时,经由协商解决的部分细节处理方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根据借款合意原则,
纠纷产生的
当事人双方可自动协商,通过沟通协商详细说明各方面情况,达成相互能够接受的和解意见。
如此一来,双方得以妥善处理纠纷问题,同时兼顾维护各方利益,成本低廉且有助于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其次,当纠纷进入
司法程序之后,经过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通过以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序良俗等规范性文件作为调解准则,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与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其相互理解、平等协商,并形成自愿达成的合理协议,进而摆脱纷扰困扰,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我们决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自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