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
交通事故中,赔偿项目乃是肇事方应当给予受害者的赔偿之组成部分,涵盖众多构成因素,主要包括
医疗费用、误工报酬、护理津贴、车辆通行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营养补给、鉴定费用、残疾补偿金、残疾人辅具费用、
丧葬费、被
抚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以及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