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对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惩处标准明文规定如下:
倘若
涉案金额达到了巨大程度、造成了严重危害结果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
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造成的危害结果特别严重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
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