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严重损失者,针对此类情节恶劣、影响深远之行为,对于被告人应依法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之
刑罚;
而若因
违法行为导致国家或集体所受损失更为严重,则应判处其三年以上且七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所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乃是指那些身为
国家公职人员的
犯罪嫌疑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人利益,罔顾土地管理法规的严肃性与普遍性,
滥用职权,非法审批占用大量优质土地资源之事,
情节严重时更可能对社会秩序造成深远危害。
《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