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金融票据诈骗罪方面,其对行为者所施加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若行为者存在“擅自使用归属于他人所有的
汇票、
本票以及
支票”等典型的
犯罪情节,同时实施了侵犯金融秩序的诈骗活动,且
诈骗金额达到
刑事追诉标准,即金额较大的话,需要判处5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还需处以2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
罚金;
如果诈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罚金。
《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
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
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
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
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