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协议离婚之后,关于
债务纠纷仍然存在
起诉的可能性:
首先,即便夫妻双方已签署并确认
离婚协议书,但若无凭据证明书中所列出的事项已然按照协议执行并发起
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仍可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是否已依照协议内容完成
离婚证的办理。
在尚未取得离婚证的前提下,该份离婚协议书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有权对其效力提出质疑,进而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后,倘若已根据离婚协议书办理完毕离婚证,则
当事人无法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此时双方已正式
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对于
财产分割以及子女
抚养等问题,当事人依然有权利单独
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