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
胜诉的可能性极低。
当
出借人决定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之时,必须提交
借款合同、收据、
欠条等能有效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关键
证据。
然而,若
当事人展示的借款合同、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未明确记载
债权人信息,此时仅凭持有此类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出
民间借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亦会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