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
民法院作出宣判后,
判决书将被送达到
当事人及其
家庭成员手中,这样他们就能够了解到该案件的审判结果了。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判决都应该公开宣布,没有例外。
对于当庭宣判的情况,法院应在五天内将判决书送达到案件当事人及
公诉机关;
而对定期宣判的案件,则需要在宣告之后立刻把判决书送达到相关人员手里。
此外,判决书还需同时送达到辩护律师和
诉讼代理人手中。
因此,当您想咨询判决结果时,可以向
家属询问,以便获取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
传票、通知书和其他
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
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