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提交劳动
仲裁请求之后,用人单位以超过
仲裁时效为理由拒绝进行处理,
劳动者对此存有异议,可向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针对
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应于劳动关系自然终结之际起算起一年内提出相关的仲裁申请。
仲裁申请的
有效期为一年,自
当事人明悉或理应知晓自身的权益遭受侵犯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明文规定,债权的法定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意识到或者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为止,然而一旦权利所受损程度已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如存在特殊情况可向上申请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察觉或者应该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时始计算。
法律若另有规定,则遵循额外规定。
然而,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若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保证债权的范围:
主债权全额无余。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