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
法规,
债权转让完成之后,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进行
诉讼程序。
实际上,仅当符合法定的
起诉条件时,
受让人才有资格提
起诉讼。
法律明确规定,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将取代原
债权人成为原
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而原合同中所约定的原债权人则因债权转让行为失去其作为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权益,转由受让人对
债务人行使
债权请求权。
在此情况下,受让人方有权启动诉讼程序。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