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构成为
强迫劳动罪,需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件:
首先,此种
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用人单位本身;
其次,在其主观意识上,需要证明该行为是其出于直接的恶意而为之;
再次,这个行为侵犯了
劳动者最基本的
人身自由权益,同时也是对国家制定的劳动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伤害;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这种
犯罪活动还应具备一个明显的客观特征,那就是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违反了相关的劳动管理
法规,采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来强迫他人进行劳动,并且
情节严重。
《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