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软件著作权利的取得并不以进行登记为前提条件,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期便可自然获得此项权利。
然而,若欲将该权利进行法定注册,通常情况下需要花费约三个月的时间。
具体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的明确规定,软件
著作权人有权向国务院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软件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而软件登记机构所颁发的登记证明文件,则被视为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此外,办理软件登记还需支付相应的费用。
关于收费标准,则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即刻产生。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