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工程款项难以结算的困境之际,作为
承包商,您有权向发包方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在适当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假使发包方在经过充分且合理的催告后仍然未能如期支付工程价款,那么承包商便可与发包方协商,考虑将该项工程进行折价处理,但需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不宜进行折价或者拍卖的工程项目,则应另行考虑解决方案。
此外,承包商还可以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工程进行依法拍卖,在此情况下,建设工程价款将享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