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据中未明确注明借款利率的场景下,
出借人无须承担垫付利息的义务,原因在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若双方并
未约定还款时所应支付的利息事项,则默认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倘若出借人试图以借贷为由要求
借款人承担利息等类似责任,借款人有权拒绝偿还相关款项。
但是,诸如
逾期还款等特殊情况的出现,即使欠据中并未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出借人仍然可以向法院主张相应的
逾期利息。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