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被征收的住宅房屋,我们将进行价值补偿。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是:
由被
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总面积得出。
在此类情况下,本地区被征收住宅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预估单价为5,28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
2.对于被征收的住宅房屋,我们还会提供相应的补助(补贴)和奖励。
具体来说,对于多层住宅房屋,我们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15%的额外补助面积;
如果被征收人能够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顺利搬迁,我们还将额外赠送8平方米的签约奖励面积。
3.关于临时安置费用,我们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金额等于被征收区域内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若不足40平方米,则按照40平方米计算)再乘以所需的月份数。
4.此外,我们还将支付搬迁费用。
具体而言,每户的搬迁费用将按照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发放。
5.最后,对于被征收房屋中的空调、有线宽带等设施的迁移,我们将每户总计给予500元人民币的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第一款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