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并无具体期限上的限制,然而在法院裁决
离婚事宜时,通常都会考虑到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产生两年以上的
分居状态这一因素。
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离婚权益时,他们有权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过调解后发现感情确实无法挽回,并不存在调解有效的情况,那么人民法院有义务批准
当事人离婚请求。
以下为
诉讼离婚的详细流程说明:
1、起草一份
离婚起诉的
民事起诉状;
2、
递交至法院
立案部门进行登记,在此期间内,法院将会安排在15天之内对被告夫妇双方进行
诉前调解;
3、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在大约1个月之后将正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4、法院将根据审理结果出具相应的
判决书,如有一方对此判决表示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5、待
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