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房屋的具体
赔偿金额,需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在正式实施
拆迁行为之前,建议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详尽的协商并确定合理的
赔偿事项。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是: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拆迁人或者租赁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用+在尚未提供周转房的前提下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用+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对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因停产、停工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用。
1.若拆迁人已提供周转房并且拆迁房屋的使用者正在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用将为零;
2.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用也将为零;
3.当被拆迁人获得相应的补偿时,这意味着这套房产目前正由其自行使用。
征地拆迁工作须严格遵守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项应自征地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如未得到充分补偿,被拆迁者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及房屋。
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
房屋所有权、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登记,同时被征收人亦应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事宜会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协议来完成,双方就安置的方式、地点以及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将这些内容明确规定在
拆迁协议之中。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一旦主管部门做出裁决,此决定便具有了
法律效力,成为一种具体的
行政行为。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