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在已经承担了对
未成年人抚养义务之后,家长仍可选择额外支付更多的
抚养费用;
抚养费用应囊括孩子的日常开销、医疗开支与教育经费等多项内容。
值得强调的是,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长而言,抚养费用的数额通常可以按照未直接负责
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每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