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
集体土地上房屋之
拆迁问题,一般会依据户籍作为评估依据,即使在婚姻关系失效之后您的户籍仍保留于男方家庭名下,在面临拆迁之时也可获取相应的利益补偿。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在收到征用土地通知后,被征用地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村民或者其他相关权益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
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至指定地点,以便办理相关的补偿登记手续。
若以上权益者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步骤完成补偿登记手续,那么他们所能得到的补偿内容将以相关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