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应如此理解。
我们知道,
担保人是由于签订了
担保合约才会负有
担保责任;
然而,根据合约的相对性原则,这种担保责任仅仅只在担保合约的相关方之间生效并产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者。
作为担保人的
家属,他们并非担保合约的直接参与方或主体,因此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并不会对其家属造成任何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
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
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担保人、
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