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破产和解及破产企业整顿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债权人可据此方法提出初步的和解协议草案并直接向相关人
民法院办理申请和解事宜,或者是在人民法院通过宣告其破产之前,先办理申请和解手续。
如果经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认定符合规定标准,则会裁定予以实施重整行动,并且将该裁定公之于众;
随后,债权人为
保证自身权益,需要向人民法院以及
债权人会议提供针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详细意见,最后经过投票表决来确定是否通过该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
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
出资额占债务人
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