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尚未解除现有的
劳动合同,您依然有权利寻找新的职业机会,然而,请注意,如果原用人单位以过失为由进行辞退,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然而,若
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
劳动关系,并且这种行为对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用人单位的明确指出后,劳动者仍然拒绝纠正自己的错误,那么该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我们了解到,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而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之前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从用工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即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