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所涉及到的法律惩治措施包括:
对于
国家公职人员拥有的财富及其支出来自合法收入的明显超出情况下,若其差异巨大,则有权要求该
公职人员对其财富来源做出详细解释和说明。
如若无法做到这一点,则将其超过部分视为
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
而对于差异极为巨大的情况,应处以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此基础上,对财产的超额部分进行追缴。
《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
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