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未果的案例,我国法律所设定的惩罚措施如下:
若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将被判处在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还需罚款其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两倍。
此外,这些
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会受到比照审判已经成功的犯罪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倘若销售金额超过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但仍未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两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罚款其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两倍。
同样地,他们也有可能会受到比照审判已经成功的犯罪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