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仲裁员时所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需要慎重筛选出令自己足够信赖和尊重的仲裁员参与到案件中来;
2.其次,仲裁员应当对纠纷涉及领域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3.为了尽可能地降低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所承担的经济成本以及时间代价,建议他们优先考虑在仲裁机构所在地或者距离较接近的地区寻找合适的仲裁员;
4.最后,务必避免选择那些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以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也请各位当事人严格遵守仲裁员选定的时效要求,务必在仲裁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仲裁员的挑选工作。
《
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