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有行为者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该等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限制直至其清醒为止。
在此期间,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即时吊销,当事人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更进一步说,此类犯罪者在未来五年之内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对于那些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者来说,他们同样会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约束直至清醒,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立即吊销。
此外,他们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并且在未来十年之内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即使这些行为者最终成功地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他们也不能再从事任何与营运机动车有关的工作或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