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已过诉讼时效之债权,以下几种方法可有效讨回欠款:
(1)使用
司法途径向法庭提出
申诉。
尽管
诉讼时效已尽,
债权人所失去的仅仅是
胜诉权。
然而,他对原权利及其请求权本身的实体权益仍保持完好无损。
此时,
债务人为逃避责任而选择拒绝履行义务,唯一影响的是债权人请求权行使时的困难,然而此等障碍绝不意味着权利或请求权的实质性消亡。
因此,即使
当事人超越了法定诉讼时效后再进行
起诉,人
民法院亦应予以正当受理和处理。
(2)促使债务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债权人有权继续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只要债务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便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且债务人不得以
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债权人退还已支付款项。
(3)寻求保
证人代为还款。
这需要
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人的条款。
在有保证人参与的情况下,保证人的
保证期限将随同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起超过
诉讼期间。
若保证人自愿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的债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如同债务人自愿还款一样,产生相同的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