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
交通事故责任做出明确鉴定之后,与之相应的赔付项目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
医疗费用,这部分款项的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来加以精确地确定。
其次是误工费,其金额的确定需参照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个人的收入状况。
再者是交通费,这部分费用的计算应以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类费用,它们也有各自特定的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