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
法规中明确规定,国有股份的价值不得被定为零值。
然而,针对非国有股的
股权转让价格问题,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相关的转让行为是合法且有效的,并未对股东以及其
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侵犯或者损害,那么该等股权即可以零价转让。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倘若零价值转让股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债权人有权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项股权转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