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款未及时归还的相关
当事人来说,他们确实可采用物品
抵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但在实施过程中,需与
债权人就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若相关人士欲以其自有且无争议的财产作抵押时,则必须签署正式的
抵押合同。
该合同应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首先是明确被
担保债权的
类别及金额;
其次是规定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最后期限;
再次是详细列出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最后是明确
担保的范围。
一旦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债务,债权人便有权优先从抵押财产中获得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
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
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