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
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者
伤残且无法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是否会面临刑事指控呢?事实上,此类情况下,肇事者确实有可能遭受到刑事追责。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一般而言,如若交通事故引发了如下严重后果便将被视为
交通肇事犯罪行为:
(1)单一事故中导致至少一人性命丧失或者三人以上遭受重伤,且肇事者对该起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2)在多起事故中导致至少三人以上死亡,且肇事者对这些事故均承担同等责任;
(3)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受损,且肇事者对此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其无力赔偿的金额高达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如果交通肇事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肇事者对该起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还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那么就应当以
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量刑:
(1)饮酒后或者使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所驾机动车的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仍继续驾驶的;
(4)明知所驾机动车为无牌照或者已经报废仍继续驾驶的;
(5)严重
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