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财产分割的含义即指在
离婚阶段并不牵涉到共有的资产划分问题,在夫妇婚姻走到尽头之时,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对财产进行分割,只要双方在签订
离婚协议前已经明确做出了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即可。
然而,若双方未能达成任何协议且其中一方坚持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该项请求便需要得到满足。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应首先详细列出协议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以及其他必要的
个人信息;
接下来,需明确阐述夫妻之间的感情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法挽回,确实已经破裂,由于双方性格差异过大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因此,双方在此自愿决定离婚;
然后,在协议中详细列举出所包含的各项具体事宜;
最后,注明协议的签署日期。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