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
犯罪构成包括如下要素:
首先,
犯罪客体方面,本罪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公信力。
其次,从
犯罪主体来看,本罪的主体为普通主体,任何具备
刑事责任年龄与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最后,在犯罪主观方面,应当存在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需并
处罚金;
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
罚金。
而对于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此外,伪造、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
法律制裁;
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