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出生仅两个月的时间范围内,父母双方仍然可以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亦或是女方有权利单独提出
离婚诉求。
然而,需注意的是,法律对离婚问题设有一定限制性的条款。
具体来说,应在女方处于孕期、分娩结束后一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内,男方无权主动提起
诉讼离婚;
但若为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申请,或者经由人民法院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下,则不受此限制。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