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动车无有效合格证书的问题,我们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新证书的申请手续:
首先,请您亲自书写一份详尽的申请文件,详细描述合格证书遗失的原因,并于当地报纸或其他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声明;
其次,请您提交购车时所开具的发票副本、合格证书副本以及购车者本人的
身份证明副本等相关资料;
接下来,请您认真填写《合格证补发申请表》,务必准确填写补办合格证所需的全部信息,如发动机编号、车辆型号、车身号码、车身颜色等,同时加盖销售该车辆的4S店公章,将上述所有材料邮寄至生产厂商处;
最后,待生产厂商对您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之后,便会为您发放一张全新的合格证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