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法规,高利放贷行为受到了法律明确禁止。
因此,若高利放贷方选择以
诉讼形式对您展开追索,而非采取暴力讨债等其他不当手段,那么这实际上会为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安心。
因为对于高利放贷方而言,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他们实质上便已经主动舍弃了法律所不允许的高额利息部分。
在此种情形之下,您应当积极做好应诉的各项准备工作。
针对高利放贷方所提供的相关
证据以及其所声称的事实,您有必要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倘若高利放贷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虚假成分,您亦需提供相应证据以证实实际情况。
当然,对于高利放贷方超过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您同样有权提出反诉请求。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