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处以
拘役之后,犯罪分子无法适用
假释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假释仅适用于被判定为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需满足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而被判定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则需要实际执行至少十三年,并且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监规纪律以及接受教育改造,同时还需要具备真诚的悔过之心和展现出没有再次犯罪风险的行为表现。
《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