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可能地减轻相关
专利申请人或
专利权人的负担,我国制定了《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该办法明确指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有权请求减免以下各项
专利费用:
首先是申请费(需要注意的是,此项并不包含公布印刷费以及申请附加费);
其次是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
再次是年费(自
专利权授予之日起的第六个年度开始计算);
最后是复审费。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2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