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乃归作者个人独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如该法另外设有特别条款,版权仍属作者所有。
创作出作品的自然人,则被认定为合法的作者。
若作品系由法人或其他团体主持、代表其意志进行创作并承担相应责任,那么,这些法人或团体也会被视为该作品的合法作者。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规定: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