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纷争和冲突中,争吵乃至打架等激烈的互动方式并不罕见。
这些小规模的摩擦也许并未能触发到犯罪的程度。
然而,某些情况下,如涉及到使用高度危险性的武器,或行为人因疏忽大意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就有可能触及到法律的红线,构成犯罪。
那么,对于殴打他人这一行为是否存在间接故意呢?答案是肯定的。
殴打他人的行为确实可以存在间接故意。
具体来说,以下三种情形都可能构成间接故意:
1.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犯罪目的,而对另一犯罪结果的发生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2.行为人为实现某一非犯罪的目的,却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3.行为人在突发状况下实施故意犯罪,不顾及任何后果,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发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仍然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这里所说的“放任”,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听之任之、纵容的态度,尽管他们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积极追求,但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它的发生。
《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