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0周岁
农民工遭受
交通事故伤害后产生的误工费问题,应当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收入情况予以准确判定。
若受害人拥有稳定收入,则误工费应按其实际损失的收入数额进行核算;
但倘若受害人无法提供其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数据,则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似或相关行业在过去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业人员的平均
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