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提及的是,房屋补偿费用,即所谓的房屋重置费用,它主要是用来弥补因
拆迁而给房屋所有者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
具体而言,这笔款项是按照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进行划分档次,然后再根据每平米的单价来逐项计算之。
其次,我们要提到的是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补偿那些因为拆迁而不得不暂时居住在临时住所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的被拆迁房屋住户们所带来的不便之处。
具体来说,这笔款项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我们要讨论的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或者是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则是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来进行最终确定的。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